中國作家協會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負責人態度
相關負責人表示,書信不同于一般物品,其內容的著作權仍屬于寫信人。在作者明確表示反對的情況下,拍賣私人信件涉嫌侵害作者的著作權、隱私權及名譽權,如開此不良之風會對作家之間的文筆交流帶來不利影響。[詳細]
拍賣界人士說法
與書畫等藝術作品不同,名人手稿具有史料價值,會涉及一些具體的人和事,也就不可避免涉及隱私問題。不過他也指出,最近的手稿拍賣糾紛,真正關乎隱私的其實不多,更多的是因為物權糾紛。比如在剛剛結束的嘉德春拍上,陳寅恪致楊樹達的信札其實也遇到了類似糾紛。[詳細]